依据《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和个人应用实验动物进行医疗卫生、药品等科学研究、实验、检测以及以实验动物为材料和载体生产产品等活动的,应当使用具有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生产的符合标准要求的实验动物,并且在具有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场所内进行相关活动。 如果实验研究仅为细胞实验,不涉及动物实验,则不要求在具有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场所内进行相关活动。